各工科学院: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通知》(粤教科函〔2016〕125号)要求,学校决定培育并申报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要求及任务请参阅通知(见附件1)。
2. 有意愿申报的学院请于12月15日下午17时前将《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徒豢萍即/社科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wyukjc@126.com。
3. 12月16日—18日,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杨庆强,3296181。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2.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
3.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附件2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
附件3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