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年终受理截止时间规定和事业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为顺利完成学校2024年度年终结算与决算工作,现将相关年终结算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暂停与恢复时间
自2024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暂停接收各类报销单据。在此期间,财务处按省、市财政部门工作安排,完成国库支付、年终结账及年度决算等事务。
二、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因市财政国库中心将于12月20日封账及学校提交支付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以下财务事项。
1.各类经费报销、当年定点结算及其它应付款项的清理与提交;
2.各类借款的冲账处理,以及未使用款项的上缴(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提交书面说明);
3.各类培训班及其他对外服务收入的分配与结算;
4.根据票据管理规定,无论是否使用完毕,须到财务处办理各类财务收据和税务发票的结算缴销手续;
5.对于2024年各单位项目经费预算中已完成招标、需保留经费至2025年使用的项目,请将其列入2025年学校年度预算,并明确标注为“2024年度预算结转项目”。
三、资产清查与管理
各固定资产分类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应及时组织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同时,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各类资产信息录入完整,满足计提折旧的条件。
四、结算事项要求
各单位应抓紧清理各类结算事项,确保所结算事项均基于已实际发生的业务,并采用转账方式进行结算。经费结算经办人及单位负责人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禁无实际业务发生而转出资金或预付业务款。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