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发〔2021〕5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的全日制退役士兵本科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300元,即1650元/人/学期。
三、工作流程
(一)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申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附件1)。另外,首次申领本项资助的学生还需填写《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首次申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表》(附件2)并提交退役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需按规定时间内交到所在学院。
(二)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南主楼23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utyjrfwzx@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各学院要落实好该项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二)各学院应务必核实清楚申请学生的在校、在读情况,尤其注意是否有退学、休学等学生。
附件:1.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申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2.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首次申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表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